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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学生会奖惩制度

2020-06-06 来源: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团委会  浏览:

一、惩罚制度: 

(一)值班、例会、活动迟到:

 1.第一次迟到者在扣除个人分 2 分的基础上,在下次全体例会上作检讨报告。 

 2.第二次迟到者在扣除个人分 2 分的基础上,扣除部门分 2 分并取消下个月最佳成员提名资格。

 3.第三次迟到者在原有扣分基础上,取消校级优秀称号申请评选资格并进入为期一个月的考察期,考察期内有任何失职直接辞退。 

注:由于私事原因迟到的成员即使事先告知负责人,也按迟到处理。由于公事原因必须推迟到达时间的成员应事先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审核,若情况属实,则对其不按迟到处理。 

(二)值班、例会、活动缺勤: 

 1.第一次无故缺勤者在扣除个人分 4 分的基础上,在下次全体例会上作检讨并取消次月最佳成员和最佳部门的提名资格。

 2.第二次无故缺勤者在扣除个人分 4 分的基础上同时扣除部门分 4 分,并取消校级优秀称号的申请评选资格。 

 3.第三次缺勤者在原有扣分基础上进入为期一个月的考察期,考察期内有 任何失职直接辞退。 

注:请假的成员须履行请假手续,若本人并未履行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在考勤中 帮代请假的代请人按缺勤处理。

(三)值班:

 1.值班人员值班时若有任何与值班无关行为(带食物,玩手机等)值班负 责人应立即制止并给予警告批评,同时扣除个人分 2 分。

 2.再犯者部门每个成员在下次全体例会上作检讨并取消下个月最佳成员的 提名资格。 

 3.值班签到签离应由本人亲自填写,禁止代签帮签,一经发现,代签人按缺 勤扣分处理。 

(四)会议记录:

 1.会议记录在周四中午值班结束之前未上交的按迟交处理,在周四下午值班之前未上交的按缺交处理。迟交扣部门分 2 分,缺交扣部门分 4 分。 若在周五中午值班结束之前还未上交,则取消部门下个月最佳部门的提 名资格。

 2.会议记录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格式书写,由办公室进行检查,若不符合会 议记录规范,第一次重写,第二次公开批评。

 3.连续两次出现迟交或缺交,取消下个月最佳部门提名资格。 

(五)月考评: 

1.月考评最低的个人于全体例会作口头总结和检讨,并取消下个月最佳成 员提名资格,同时由主席团提问校会制度,回答错误则下次例会继续提 问。 

2.月考评最低的部门取消下一月最佳部门提名资格。 

(六)仪容、礼仪:

 1.在值班、例会、活动工作过程中,各成员仪容礼仪须严格参照学生干部 着装原则,有严重不得体者第一次警告批评并要求改正,同时扣除个人 1 分。

 2.再犯者在下次全体例会时作检讨并取消校级优秀称号评选资格。若屡教 不改者视情况轻重可做辞退等相应处理。

 二、奖励制度: 

(一)工作表现:

 1.在每次活动中评出优秀成员 1-2 名,对其个人分加分并给予奖励。 

 2.每学期的校学生会内部的推优和评奖评优按照学生会成员考评分从高到低进行优先选择。 

(二)月考评:

 1.月考评最高的个人,获得下一月最佳成员提名资格并于全体例会公开表扬,并对个人加分并给予奖励。

 2.月考评最高的部门,获得下一月最佳部门提名资格并于全体例会公开表扬,并对部门加分并给予奖励。 

(三)期末汇总考评:

 1.期末汇总考评最高分的个人获得奖状,并给予其奖励。

 2.期末汇总考评最高分的部门获得奖状,并给予其部门奖励。 

本制度各部门须严格遵照执行。 

最终仲裁权归桂林理工大学学生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所有。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桂林理工大学学生会办公室所有,并于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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