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现将《共青团广西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西优秀共青团员”“广西优秀共青团干部”“广西五四红旗团委”和“广西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工作的通知》(桂青办发〔2018〕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推荐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团委可按照《通知》要求,可推荐各类候选人和集体各1个(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校团委将择优推荐并报送高校团工委。
二、请各学院于2018年3月28日上午12:00前,将各类奖项的汇总表、申报表、事迹材料、公示无异议证明材料原件、获市级以上奖励的证书或表彰文件复印件各一式2份报送至雁山校区行知楼校团委B311办公室,电子材料提交到校团委邮箱。
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 系 人:邓炼
邮 箱:ggtwbgs@126.com
联系电话:8990375
附件1:共青团广西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西优秀共青团员”“广西优秀共青团干部”“广西五四红旗团委”和“广西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工作的通知》(桂青办发〔2018〕9号)
附件2:2017年度“广西优秀共青团员”“广西优秀共青团干部”“广西五四红旗团委”和“广西五四红旗团支(总支)”申报工作的注意事项
校团委
2018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