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通知】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 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桂理工团办〔2019〕18号

2019-09-19 来源:  浏览: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在共青团员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根据中组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和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桂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细则》要求,经校团委研究,决定近期将在我校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入党推优工作:

一、推优时间

2019年9月20日——2019年11月1日

二、推优对象及其基本条件

(一)推优对象:

桂林理工大学年满18周岁的优秀共青团员,按期交纳团费,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原则上应当是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

(二)推优对象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2、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3、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4、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三)下列人员,可以优先推荐:

1、在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表现突出的团员;

2、获国家及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3、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及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

4、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者;

5、受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

6、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团员;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

三、推优流程

(一)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二)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的产生应遵循各地开展的积分评议、志愿服务等团员评优机制。

(三)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四)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五)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六)“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四、推优要求

(一)本次推优以班级团支部为基本单位,参加推优的对象应在班级团支部内表现良好,学习优异,学期内无挂科,无违纪行为;各团支部应认真审查推优对象的资质,高度重视本次推优活动。

(二)推优应由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通过民主评议确定推优对象;团员大会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确定推优对象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出推优候选人,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

(三)各学院团委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推优的比例,确定具体的推优人数,并于11月1日前完成推优工作。

(四)推优结束后,各学院团委应认真填写《2019年秋季学期桂林理工大学XX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登记表》并于11月1日前将书面文档上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屏风校区团委办公室: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306;雁山校区团委办公室:行知楼B316),并领取相应数量的《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电子文档发到校团委邮箱(gutxtwzzb@qq.com)。

(五)希望各学院团委高度重视推优工作,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推优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关于规范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的说明

附件2: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填写模板

附件3:《2019年秋季学期桂林理工大学XX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登记表》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9年9月19日

上一条:【通知】关于2019学年秋季学期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桂理工团办〔2019〕19号
下一条:【公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桂林理工大学志愿者拟录取名单公示

关闭

快速导航

地址:中国广西桂林市建干路12号   邮编:541004   联系电话:0773-5896496     

Copyright   2014-2016   Powered by Youth,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Beta 1.0.0  【旧站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