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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学生会请假制度

2020-06-06 来源: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团委会  浏览:

一、学生会例会、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活动中如遇特殊情况须以换班为先。若因故,必须请假,请假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须经分管主席同意,并告知办公室及活动负责人,方可领取假条;本人如实填写后,放入分管主席文件 盒方能生效。

二、请假条分 A、B、C 三类,A 类为因个人私事请假用,进行扣分,每次活动、会 议扣 1 分;B 类为因上课、实验或考试等请假用,不进行扣分;C 类用作学生 会内部工作时间冲突请假。A、B 两类假条由请假人亲自填写,C 类假条由活 动负责人填写请假内容,请假人签字,并且请假人需提前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三、因上课、调课、考试、实习、实验、辩论赛、班级事务(班级会议、班级推优、五四歌咏比赛)、外出工作(如拉外联)等事由请假,经核实后学生会骨干考核不作扣分处理,但如经核对发现虚报即对虚报者做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由于个人私事,如病假、回家、参加课外活动(如班级活动、听讲座、联谊、演讲、主持、演出)等,将在学生会骨干考核中进行扣分处理。

四、请假条必须亲自书写,不得由他人代写,如经发现,作缺勤处理。请假时间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并做好善后工作。如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未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或短信通知分管主席团成员及办公室,事后一天内补写请假条(若周末或假期请假可延迟至周一或收假后第一天,否则该假条做无效处理)。所有请假条须交办公室备案,否则在考勤统计中作缺勤处理。

五、无特殊情况不能代请假,如经发现,即对代请者按缺勤进行扣分处理。

六、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后补假的,均作无故缺勤处理。 

七、本制度各部门须严格遵照执行。 

八、最终仲裁权归桂林理工大学学生会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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