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同共青团中央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新时代青年团员队伍提出的重要要求,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团支部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等要求,现开展我校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5年12月
二、参与对象
2025年6月1日前成立(满6个月以上)的团(总)支部纳入“对标定级”范围。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等不纳入。
三、实施标准
2025年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应紧密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对接国家重点战略和重大任务,重点在理论学习(含宣讲)、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应急处突、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领域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激发团员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重点评估2025年度团(总)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功能作用发挥情况(参考标准见附件),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总)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好,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总)支部(良好,80—89分),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较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较好。
三星级团(总)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有一定组织力,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有一定成效。
后进团(总)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一般,发挥作用一般。
软弱涣散团(总)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四、工作步骤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12月19日前确定自评结果,填写《团支部“对标定级”测评表》(附件2)上交学院团委。核准团支部的成立时间、最近一次换届时间和申请入党的团员人数等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评定为五星级的团支部,须在完成自评后在“智慧团建”系统提交2025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重点反映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规范化建设成效和作用发挥情况,500字左右)。
(二)学院团委复核认定
12月24日前,各学院团委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所属团支部的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准确性、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建议)的方式复核认定。复核前,要全面完成“空壳”团支部的整理整顿工作,否则无法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复核。
各学院团委复核认定坚持优中选优,从严把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总)支部数量,原则上五星级不超过应评总数的20%,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好人主义”,扎实开展三星级以下团(总)支部限期整改。
各学院团委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对团支部对标定级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并无异议后,通过复核的团支部予以认定,并在“智慧团建”系统记录其星级。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须向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可结合前期基层团支部建设测评工作结果),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12月28日前,各学院团委要指导督促各团支部将对标定级结果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完成“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的审核。
(三)学校抽查评估
12月30日前,学校将抽检各级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采取“三必查、两必测”方式,即查部署推动情况、查上级复核情况、查支部定级情况,测团员青年满意度、测党政组织认可度。抽检过程应如实记录,有弄虚作假、瞒报错报漏报等情况的,一律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
五、工作要求
(一)分级负责
校团委统筹全校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二级学院团委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本单位的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二)纪律约束
严格纪律要求,禁止在“对标定级”工作中打招呼、托人情、请吃,禁止摊派评定指标或搞暗示、授意,禁止不讲条件、人为提高或放宽星级团支部数量比例,禁止搞形式主义,禁止弄虚作假。二级学院团委要对本学院“对标定级”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团员和青年监督。重视畅通反映渠道,对有关问题线索依规进行核实、处置,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应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等团内规章,视情节追究责任。
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6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上级团组织应向相关党组织通报连续2年未开展“对标定级”或被评定为三星级以下团支部的情况。
(三)激励机制
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原则上评定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支部方可参评“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四)总结报告
落实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部署,将团支部“对标定级”完成率作为评价基层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积极选树推广典型案例。
请各学院团委于12月28日下午5点之前将附件2团支部“对标定级”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ggtwbgs@126.com。
附件:
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
2.团支部“对标定级”汇总表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