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校学生社团服务中心:
根据《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拟定于6月下旬召开桂林理工大学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为了确保此次大会顺利召开,请各学院、各学生社团召开桂林理工大学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第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选举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召开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6月27日(会期一天)
地点:另行通知
二、代表构成及名额分配
(一)代表构成
1.学生代表候选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相关规定,桂林理工大学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确定为260名,桂林理工大学第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确定为136名。代表名额根据工作需要和代表具有广泛性、先进性的原则,按照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低于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学生,其中校、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女代表不少于25%,少数民族不少于20%。
2.常任代表候选人:常任代表候选人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覆盖各学院,总人数一般不超过学校学院数量的2倍,其中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
(二)代表资格
凡具有桂林理工大学学籍、正式注册的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均有资格经选举成为本次大会代表: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严格恪守学校章程与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3.品学兼优,处事公正,能代表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和迫切愿望,能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及建议,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三、代表的产生
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选举,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经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审核,并报请学校党委同意后产生学生代表、常任代表候选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并严格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
(二)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各学院要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使学生充分了解到做好选举工作及提名推荐工作的重要性。
(三)明确规定,积极组织。各学院要明确选举程序与选举办法,充分发扬民主,以认真的态度和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与学代会工作。
请各学院团委于6月10日17点前将本学院本科生代表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交至雁山校区校学生会办公室(雁山校区前机器人基地),电子版发送至校会邮箱:glutsu@163.com;研究生代表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交至雁山校区30栋研究生公寓1楼活动室,电子版发送至校研究生会邮箱:GGYH3234201773@163.com。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学生会付钊:15007843992;校研究生会肖可欣:13205981393。
附件:
1.桂林理工大学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2.桂林理工大学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候选人汇总表
3.桂林理工大学第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4.桂林理工大学第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候选人汇总表
桂林理工大学学生会
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会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