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根据《关于新时代新征程加强和改进团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和《关于高质量做好2026年发展团员工作的提示》等文件精神,按照“提高发展质量、优化规模结构、压实工作责任”的总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秋季学期发展团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
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二、发展时间
2026年9月—2026年12月
三、发展要求
1.发展团员工作应当坚持“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入团标准、严格发展程序、严格调控发展数量,进一步提高团员发展质量。坚持入团自愿原则,着力把先进青年吸收进团组织,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坚持全面从严治团,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严肃纪律。
2.加强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为他们提供党、团相关学习资料,督促其加强党、团基本知识学习,深化对共青团的认识,坚定入团决心。
3.重点做好一年级、二年级青年入团引导与培养工作,结合各班级团支部实际制定发展团员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团员发展工作。
四、发展程序
1.基层团组织需做到入团标准、发展流程、人员结构全面公开,提升工作透明度与师生知晓度。结合入学教育、班团会等场景,常态化开展团员发展政策宣讲。
2.各学院团委要广泛宣传团的知识,常态化开展团的活动,全面掌握本学院非团员学生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引导,激发青年学生的进步热情和入团积极性。
3.有意加入团组织的青年学生,应当向所在班级团支部提出书面入团申请。申请内容应当包括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入团动机、本人现实表现及努力方向等。入团申请书须由申请人亲笔书写并注明申请日期。
4.团支部收到入团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基本情况,介绍团的基本知识、团员标准和权利义务。各学院团委应当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入团积极分子评价体系,注重将入团评价与“五育并举”育人体系相结合,防止“唯成绩”“唯票数”。团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团积极分子,报学院团委备案。
5.团支部指定1至2名团员作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应当向入团积极分子介绍团的基本知识,了解其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团积极分子端正入团动机,及时向团支部汇报培养考察情况。
6.由校团委或学院团委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党的理论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开展团章教育和团的优良传统教育。入团积极分子在发展入团前须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团支部应当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的有关活动,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在实践中进行培养考察。
7.团支部要加强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入团积极分子在入团之前须经过3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培养考察期间,培养联系人与入团积极分子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未经团组织培养考察的青年,一般不得发展入团。要落实《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相关要求,将“团员不得信仰宗教、信仰宗教不得入团”作为团前教育和培养考察的必要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志愿服务等方面设置硬性时长要求。
8.对经团支部考察达到入团标准的入团积极分子,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为发展对象,报学院团委预审。
9.学院团委对发展对象的入团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预审,预审合格的,统一发放《入团志愿书》。申请人、入团介绍人应当实事求是填写《入团志愿书》。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申请入团的青年自行约请,或由团组织指定。入团介绍人应当向被介绍人解释团的章程,说明团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团志愿书》,并认真填写介绍意见。
10.团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的《入团志愿书》进行核查,确认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学生入团必须经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11.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青年入团,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方可召开。大会应当对申请人能否入团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方可通过接收决议。
12.支部委员会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团志愿书》,上报学院团委审批。学院团委召开委员会会议,审批接收新团员,并将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新发展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一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13.学院团委或团支部应当及时组织新发展团员举行入团宣誓仪式,并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和团徽。
14.学院团委负责将新发展团员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上传新发展团员电子版《入团志愿书》,具体操作流程参照《附件5:“智慧团建”系统新发展团员电子数据库建设操作指引》。
15.被批准入团的学生,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计算团龄,并按规定交纳团费。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团委于9月26日17:00前,报送以下材料:学院入团积极分子公示材料(盖章扫描版)、《附件3:2026年桂林理工大学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电子版)、入团申请书(亲笔手写版扫描件)。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校团委邮箱ggtwbgs@126.com,纸质版提交至雁山校区行知楼B309校团委办公室。
2.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间,各学院团委可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以及团史、团章等团内规章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做好学员学时登记工作。
3.发展对象经学院团委预审合格后,各学院团委统一到校团委办公室(雁山校区行知楼B309)领取对应数量的《入团志愿书》,指导发展对象如实填写后,由学院团委统一归集管理。
4.各学院团委须在12月10日前完成发展对象预审工作,对预审合格的拟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各基层团支部须在12月16日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青年入团事宜,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团志愿书》,上报学院团委审批。各学院团委须在12月20日前完成新团员审批工作。
6.请各学院抓实新发展团员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工作,加强对录入信息准确性和电子档案规范性的检查,12月25日前发展编号有效使用率、电子档案有效录入率须达到100%。
附件:
1.《关于填写群众入团志愿书规范的说明》
2.《入团志愿书填写模板》
3.《桂林理工大学2026年秋季学期新增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
4.《桂林理工大学2026年秋季学期发展团员名额分配表》
5.《“智慧团建”系统新发展团员电子数据库建设操作指引》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