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试行)》〔2014〕25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校2014级本科生
二、认定起止时间
2014年秋季学期
三、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6月20日至6月22日)
2014级各班需申请认定第二课堂学分的学生本人填写《桂林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评定登记表》,并附上各种有效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整理,上交到学院团委审核登记。
2、学院认证(6月23日至6月30日)
各学院团委对各班级上交的《桂林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评定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证。对有明确证明材料且无异议的申请给予直接认证;对无法直接认定的由学院团委进行审核认证;对于未通过认证的同学,要将其《登记表》退回至班级,并反馈被退回的原因。学院认证结果须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登记表》及汇总材料提交到学校团委,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学院按年级予以分类保管,以供备查。
3、学校认定(7月1日至7月8日)
校团委对各学院提交的第二课堂学分认证材料进行复核,对学生申请的第二课堂学分予以认定,并对各学院第二课堂证明材料进行抽查。校团委将对全体2014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结果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第二课堂学分数据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完成学生第二课堂学分录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对第二课堂学分申请予以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申报第二课堂学分者,取消其该项目的学分,同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连续弄虚作假两次以上者,以作弊论处。
2、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分为道德修养类、科技创新类、文化艺术类、社会实践类、技能考证类等五大类别。学生参加各类活动获得的第二课堂学分数计分方法参照《桂林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计分标准》(详见附件)执行。
4、对于学生申报的附件之外的项目,由学校第二课堂学分领导小组认定新增项目的有效性及对应分值。
5、对学生个人申请项目等级分值提出的异议申请,由学校第二课堂学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并确认最终结果。
桂林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计分标准.doc
第二课堂学分汇总表(学院用表).xls
第二课堂学分评定登记表(仅限本学期使用).doc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