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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2016学年秋季学期开展“凝聚青春力量•传承桂工精神”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桂理工团办〔2016〕32号

2016-10-28 来源: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浏览:

各学院团委:

为喜迎学校60周年华诞, 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带领全校青年学生了解桂工校史,发扬桂工精神,以实际行动向校庆献礼。根据上级团组织有关精神,经校团委研究决定2016年秋季学期主题团日活动围绕“凝聚青春力量•传承桂工精神”主题开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9日-2016年12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凝聚青春力量•传承桂工精神

三、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大学生

四、活动要求:

1.本学期团日活动主题围绕“凝聚青春力量•传承桂工精神”大主题来开展。各学院团委每月团日活动主题应紧密围绕本学期主题来制定,当月主题应积极向上、贴合实际。

2.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通知精神,围绕活动主题,发挥基层团支部主动性,注重方法,务求实效。运用新媒体推动团日活动的展开,进一步加强微博、微信、易班等的运营工作,发挥其在团日活动影响力的积极作用。

3.活动形式要加以创新,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团日活动。主题团日活动现场必须悬挂团旗或团徽,要有明确主题。

4.各学院需在每月10日上报学院本月的团日活动主题。活动结束后各学院团委对此次主题团日活动的组织、开展、取得的相关效果进行总结。每月团日活动的总结将作为月考评的主要内容,每月团日活动总结于次月第一周内以书面打印文档上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屏风校区团委办公室:创新创业基地306;雁山校区团委办公室:科技楼B316)(附表连同月考评评分表一同上交)。

5.以上工作望各学院团委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完成。学校团委将择优推荐基层团支部参加学校“我的青春我的团”主题团日立项活动、“五四红旗团支部”等相关评选,各学院团日活动开展效果将计入五四红旗团委考核之中。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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