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在共青团员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根据中组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桂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细则》要求,经校团委研究,决定近期将在我校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入党推优工作:
一、推优时间
2018年9月20日——2018年11月1日
二、推优对象及其基本条件
(一)推优对象:
桂林理工大学全体共青团员
(二)推优对象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承认党的章程,熟悉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年满十八周岁,思想进步,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志愿书。
3、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群众基础好。
4、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责任心强,甘于奉献,表现出较高的思想觉悟。
5、在学习、工作、生活和团的活动中自觉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三)下列人员,可以优先推荐:
1、在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表现突出的团员;
2、获国家及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3、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及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
4、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者;
5、受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
6、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团员;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
三、推优要求
(一)本次推优以班级团支部为基本单位,参加推优的对象应在班级团支部内表现良好,学习优异,学期内无挂科,无违纪行为;各团支部应认真审查推优对象的资质,高度重视本次推优活动。
(二)在推优前各班级团支部应召开团员大会,通过民主评议确定推优对象;团员大会召开人数至少超过团支部人数的2/3;确定推优对象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出推优候选人。
(三)各学院团委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推优的比例,确定具体的推优人数,并于11月1日前完成推优工作。
(四)推优结束后,各学院团委应认真填写《2018年秋季学期桂林理工大学XX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登记表》并于11月1日前将书面文档上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屏风校区团委办公室: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306;雁山校区团委办公室:行知楼B316),并领取相应数量的《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电子文档发到校团委邮箱(gutxtwzzb@qq.com)。
(五)希望各学院团委高度重视推优工作,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推优工作顺利完成。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