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共青团广西区委 广西青年联合会关于选树“百年五四 广西青年榜样”开展第二十二届“广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桂青联发〔2019〕1号)精神,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推荐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申报人选应是我校青年中的优秀典型,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业绩或在重大事件、重点工程以及相关领域中作出杰出贡献,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对青年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百年五四 广西青年榜样”和第二十二届“广西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年龄应在14至40周岁之间(1979年5月1日—2005年4月30日出生),重点评选35周岁以下的青年(1984年5月1日—2005年4月30日出生);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曾获地市级以上荣誉。
二、各单位可按照《通知》中10个类别的要求择优遴选推荐候选人,每个类别可推荐候选人1名(无符合条件的可不用推荐)。
三、各学院由学院团委统一上报,其他有关单位可单独上报。请将申报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2000字事迹材料、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荣誉证书复印件、社会兼职证明材料等,于2019年3月11日前报送学校团委。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人及电话:莫媛,0773-8990375。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到校团委邮箱:ggtwbgs@126.com。
纸质版材料请提交到校团委办公室(雁山校区行知楼B311、屏风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305)
附件:
1. 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青年联合会关于选树“百年五四 广西青年榜样”暨开展第二十二届“广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
2. “百年五四 广西青年榜样”和第二十二届“广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3. “百年五四 广西青年榜样”和第二十二届“广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汇总表
校团委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