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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申报2019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2020-04-03 来源:  浏览:

各学院团委:

    为表扬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引导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为桂林“两个建成”贡献青春和力量,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决定在2020年“五四”期间集中评选表扬2019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逐级申报、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组成,基础分80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一)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

    1.基础分:必须满足以下申报条件,方可申报,积80分。

    (1)14周岁至28周岁(1992年5月1日—2006年4月30日出生)的桂林市共青团员。

    (2)理想信念坚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3)道德品行优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在广西志愿服务网注册成为志愿者,并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4)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6)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7)2019年度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70%及以上。

    (8)近五年荣获过县级以上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

    (9)注重推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和不低于分配名额10%的少先队辅导员。

    注:专职团干部和获得过2017年度、2018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的团员不参加评选。

    2.加分项:各项加分只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然后累计加分。

    (1)2019年度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71%-80%加3分,81%-90%加5分,91%-99%加7分,100%加9分。

    (2)2019年度积极参加共青团组织或系统(含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和二层单位)的培训,不少于8个学时,加3分。

    (3)近三年,积极参加共青团主要工作或主办活动,获得县级以下团组织奖励加3分,县级团组织奖励加4分,市级团组织奖励加5分,自治区级团组织奖励加6分,全国级团组织奖励加8分;积极参加共青团系统(含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和二层单位)主要工作或主办活动,获得县级团组织奖励加3分,市级团组织奖励加4分,自治区级团组织奖励加5分,全国级团组织奖励加6分;积极参加共青团承办工作或协办活动,获得县级以下团组织奖励加1分,县级团组织奖励加2分,市级团组织奖励加3分,自治区级团组织奖励加4分,全国级团组织奖励加5分。

    (二)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基础分:必须满足以下申报条件,方可申报,积80分。

    (1)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2)理想信念坚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2019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工作作风优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廉洁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在广西志愿服务网注册成为志愿者,并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敢于挑急难险重的担子,敢于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岗位锻炼。

    (5)2019年度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70%及以上。

    (6)截至2020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3年(农村、街道社区新选任兼职团干部、驻外团组织兼职团干部、学生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近五年荣获过县级以上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综合性奖项或荣誉。

    (7)“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及兼职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参加评选。同时要注重推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和不低于分配名额10%的少先队辅导员。

    注:获得过2017年度、2018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的团干部不参加评选(驻村团干部除外)。

    2.加分项:各项加分只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然后累计加分。

    (1)2019年度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71%-80%加3分,81%-90%加4分,91%-99%加5分,100%加6分。

    (2)近三年,积极参加共青团组织或系统(含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和二层单位)的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县级以下团组织培训加2分,县级团组织培训加3分,市级团组织培训4分,自治区级团组织培训5分,全国级团组织培训6分。

    (3)近三年,积极参加共青团主要工作或主办活动,获得县级以下团组织奖励加3分,县级团组织奖励加4分,市级团组织奖励加5分,自治区级团组织奖励加6分,全国级团组织奖励加8分;积极参加共青团系统(含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和二层单位)主要工作或主办活动,获得县级团组织奖励加3分,市级团组织奖励加4分,自治区级团组织奖励加5分,全国级团组织奖励加6分;积极参加共青团承办工作或协办活动,获得县级以下团组织奖励加1分,县级团组织奖励加2分,市级团组织奖励加3分,自治区级团组织奖励加4分,全国级团组织奖励加5分。所在团组织获奖,个人参与并有突出贡献的,可按团组织获奖分值的50%计算加分。

    (三)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驻村团干部专项

    1.基础分:必须在满足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条件基础上,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报,积80分。

    (1)脱贫攻坚业绩突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在宣传党的政策、推动精准扶贫、建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等方面业绩突出,帮助贫困群众稳定脱贫成效显著。

    (2)充分彰显共青团作为。按照共青团投身脱贫攻坚总体部署,聚焦学业就业创业扶贫、志智双扶公益服务、青年扶贫志愿服务、青年文化扶贫行动和贫困地区基层团建,因地制宜地开展共青团特色鲜明的扶贫项目并取得明显成效。

    (3)扎根一线,作风扎实。2016年以来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或扶贫部门选派,且连续驻村开展工作一年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严格落实驻村扶贫工作要求,各项扶贫工作考核成绩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年度内没有上“黑榜”通报。

    2.加分项:各项加分只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然后累计加分。

    (1)2019年度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71%-80%加4分,81%-90%加5分,91%-99%加6分,100%加7分。

    (2)近三年,积极参加共青团主要工作或主办活动,获得县级以下团组织奖励加3分,县级团组织奖励加4分,市级团组织奖励加5分,自治区级团组织奖励加6分,全国级团组织奖励加8分;积极参加共青团系统(含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和二层单位)主要工作或主办活动,获得县级团组织奖励加3分,市级团组织奖励加4分,自治区级团组织奖励加5分,全国级团组织奖励加6分;积极参加共青团承办工作或协办活动,获得县级以下团组织奖励加1分,县级团组织奖励加2分,市级团组织奖励加3分,自治区级团组织奖励加4分,全国级团组织奖励加5分。

    (3)近三年,获得脱贫攻坚工作“红榜”通报表扬,县处级加3分,厅局级加4分,省部级加5分。

    (四)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

    1.基础分:必须满足以下申报条件,方可申报,积80分。

    (1)政治建设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工作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着眼打造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青年在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着、靠得住。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取得实效。

    (3)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4)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团的活动,在当地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成绩。

    (5)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6)近五年荣获过县级以上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

    (7)乡镇(街道)团委应建设有1个或以上的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类型团委建设有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

    (8)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2019年度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学校团委达75%;其他领域团委达70%。

    (9)团员全部在广西志愿服务网注册成为志愿者。

    (10)认真完成智慧团建录入工作,2019年度编号发展团员智慧团建录入率达到90%及以上;学社衔接率达85%及以上。

    (11)注重推荐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

    注:获得过2017年度、2018年度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的单位不参加评选。

    2.加分项:各项加分只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然后累计加分。

    (1)2019年度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80%-90%加3分,91%-99%加4分,100%加5分。

    (2)近三年,积极规范开展本级团组织培训加3分;积极推荐人选参加上级共青团组织或系统(含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和二层单位)的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市级团组织培训3分,自治区级团组织培训4分,全国级团组织培训5分。

    (3)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所属团员、团干部、团组织信息录入进度均在95%-99%加2分,100%加3分。

    (4)近三年创新打造的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品牌活动扎实有效,获得党组织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加3分。

    (5)近三年,积极参加(承办)共青团主要工作或主办活动,县级团组织奖励加1分,市级团组织奖励加2分,自治区级团组织奖励加3分,全国级团组织奖励加4分。

    (五)桂林市五四红旗团支部

    1.基础分:必须满足以下申报条件,方可申报,积80分。

    (1)政治建设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工作成绩显著。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3)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4)团支部(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近五年荣获过县级以上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

    (6)团员全部在广西志愿服务网注册成为志愿者。

    (7)认真完成智慧团建录入工作,2019年度编号发展团员智慧团建录入率达到90%及以上;学社衔接率达85%及以上。

    (8)注重推荐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

    注:获得过2017年度、2018年度桂林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的单位不参加评选。

    2.加分项:各项加分只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然后累计加分。

    (1)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所属团员、团干部、团组织等信息录入进度均在95%-99%加4分,100%加5分。

    (2)近三年,积极规范开展本级团组织培训加2分,积极推荐人选参加上级共青团组织或系统(含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和二层单位)的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市级团组织培训3分,自治区级团组织培训4分,全国级团组织培训5分。

    (3)近三年,“推优入党”工作扎实有效,创新打造的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品牌活动获得党组织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加5分。

    (4)近三年,积极参加(承办)共青团主要工作或主办活动,县级团组织奖励加2分,市级团组织奖励加3分,自治区级团组织奖励加4分,全国级团组织奖励加5分。

    二、评选名额

    各学院(含博文管理学院,不含南宁分校)每类奖项均限推1个,部分类别没有符合条件推荐对象的可以不作推荐;

    三、工作要求

    各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并对拟申报的个人、单位进行严格了解和把关,在征求单位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要指导和督促申报单位及个人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汇总表,并撰写2000字以内的申报事迹材料、2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申报单位及个人均需要整理各类奖项的名单汇总表、事迹材料(含事迹简介)、提供近期免冠相片1张和获奖证书或表扬文件复印件、申报集体奖项的还需提供换届相关材料及集体照片1张。以上材料请于202049日前将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校团委邮箱。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组宣部。

    联系人:周辉,联系电话:0773-3696952

    电子邮箱:ggtwbgs@126.com


    附件:1.2019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2019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2019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驻村团干部专项”申报表

          4.2019年度“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5.2019年度“桂林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6.2019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名单汇总表

          7.2019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单汇总表

          8.2019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驻村团干部专项”申报名单汇总表

          9.2019年度“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名单汇总表

          10.2019年度“桂林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名单汇总表

          11.加分项指引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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