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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选派各级学生骨干到校级学生组织进行挂职锻炼的通知

2020-04-17 来源:  浏览:

学校各级学生组织:

    为继续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有关精神,切实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改革发展,加强团学骨干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2020年春季学期在各学生组织范围内选拔优秀学生骨干到各校级学生组织进行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时间

    2020年5月1日—2020年9月30日

    二、挂职对象

    曾在校级、院级学生组织任职半年及以上的学生及学生骨干(含屏风校区)

    三、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具有团队合作意识;

    2.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现象;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吃苦耐劳,适应力强。

    四、选派流程

    采取个人自主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本级学生组织审核同意后,将材料统一提交至指定邮箱,经校级学生组织联席会审核后(人员选定采取择优录取形式),报校团委批准,最终由各校级组织召开联席会商定挂职人选。

    五、挂职需求

 

    六、挂职骨干的管理

    1.在完成对挂职锻炼的学生骨干名单公示后,挂职锻炼的学生骨干原则上在挂职期间不承担派出组织日常工作任务,且派出组织不得中断推荐学生骨干的挂职工作。

    2.挂职学生骨干由所在挂职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管理考核,挂职期间,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如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1)不能胜任挂职岗位工作要求,挂职部门要求退回的。

   (2)无故不接受挂职组织正常工作安排,工作表现较差,经挂职组织反映,校团委查证属实的。

   (3)工作纪律较差,有事不请假,经常无故缺勤,被挂职部门通报2次无故缺勤的。

    3.挂职期满后,挂职学生骨干须对挂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撰写1200字以上挂职心得并提交。由挂职组织根据其在挂职期间的现实表现、工作业绩等情况,给予综合鉴定,填写《桂林理工大学挂职学生干部鉴定表》提交校团委审核。

    4.确因其他特殊原因(病假、休学等)不能完成挂职任务须离职的,须经双方学生组织同意并报学校团委批准后方可结束挂职。

    七、工作要求

    1.请各级学生组织广泛宣传,选送优秀的学生骨干到各校级学生进行学习锻炼。

    2.各级学生组织所推荐人数应不超过6人,且意向组织为同一组织的人数不超过2人,其中大二及以上学生骨干人数不少于本组织推荐总人数的1/3。

    3.各级学生组织以组织为单位于2020年4月24日前报送《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干部挂职锻炼申请表》(见附件)压缩包发送到校团委·学生部邮箱ggtwxsb@126.com

    联系人:谭明灿、林荣顺子

    联系电话:0773-3696952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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