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9〕5号精神和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广西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19〕38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此次展演活动艺术作品征集选拔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奋斗·创新·奉献”。艺术作品的内容需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中国共产党同行、与祖国同行、与时代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梦想同行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奉献祖国、奉献人民的远大理想抱负;展现当代大学生勇担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勇于创新创造,开拓进取、甘愿奉献,追求更有高度、更有品味的人生境界。
二、参与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以及校级党政领导干部
三、作品格式要求
本次征集的艺术作品包含学生艺术作品类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类。
(一)学生艺术作品类
学生艺术作品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它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它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2.书法、篆刻作品
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138cm)。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
4.设计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5.微电影
片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统一采用MPG2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绘画、书法、摄影作品的具体规格同学生艺术作品的要注相同,作品不需装裱,作品的名称以及创作者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可在作品背面注明,并附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
四、报送方式及作品要求
(一)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均是我校学生。其中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为甲组,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乙组,甲乙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组队。
(二)艺术作品不需装裱,可按惯例在作品正面或背面署名。须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所在院系、学生专业、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并附创作说明。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
(三)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四)微电影类作品设置校内立项。参评作品可以在5月20日前先提交微电影故事脚本,学校通过初审将立项3-5项微电影作品项目,每项立项作品给予一定拍摄经费支持。参评作品也可在6月20日前直接提交完整作品,参评后获奖且未获得前期立项的作品,学校将根据作品获奖等级给予报销一定额度的拍摄经费。
(五)所有参与本次活动的艺术作品请于2020年6月20日前报送至艺术学院(雁山博雅楼0332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lutArt@163.com。
五、奖项设置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对征集到的艺术作品进行统一评选,校级奖励设置如下:
(一)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作品各设立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微电影作品设立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颁发荣誉证书。所有参与作品征集的学生均可获得相应“第二课堂学分”。
(二)学校将在获奖作品中择优推荐参加广西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作品类学校一共可向广西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推荐20件作品,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推荐总数不限。
联系人:张萌萌
联系电话:0773-3696928
校团委 艺术学院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