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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西优秀共青团员”“广西优秀共青团干部”“广西五四红旗团委”和“广西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2-20 来源:  浏览:

各学院团委: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广西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开展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团新要求,突出政治标准,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申报对象必须在政治上绝对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在关键时刻靠得住,能够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到坚决落实党的决策部署的行动上;要坚持结果导向,申报对象应当是在落实全区团的基层建设深化年、全团带队落实年工作部署等重点工作的模范表率,注重表彰一批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疫情防控攻坚战中表现优异的先进组织和个人。

    二、申报标准和条件

    (一)广西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在广西志愿服务网注册成为志愿者,并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1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陆“智慧团建”系统。

    6.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

    专职团干部和近三年获得过“广西优秀共青团员”表彰奖励的团员不参加评选。

    (二)广西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2020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总支)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3.敢于担当作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求真务实,廉洁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在广西志愿服务网注册成为志愿者,并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敢于挑急难险重的担子,敢于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岗位锻炼。

    4.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5.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

    6.截至2021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3年(农村、街道社区新选任兼职团干部、驻外团组织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本人基本信息已登陆“智慧团建”系统。

    近三年获得过“广西优秀共青团干部”表彰奖励的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广西优秀共青团干部——驻村脱贫攻坚团干部专项

    面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扶贫干部的专职团干部开展评选,在满足广西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条件基础上,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脱贫攻坚业绩突出。在宣传党的政策、推动精准扶贫、建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等方面业绩突出,帮助贫困群众稳定脱贫成效显著。

    2.充分彰显共青团作为。按照共青团投身脱贫攻坚总体部署,聚焦学业就业创业扶贫、志智双扶公益服务、青年扶贫志愿服务、青年文化扶贫行动和贫困地区基层团建,因地制宜地开展共青团特色鲜明的扶贫项目并取得明显成效。

    3.扎根一线、作风扎实。严格落实驻村扶贫工作要求,各项扶贫工作考核成绩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4.扶贫年限较长。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或扶贫部门选派,且连续驻村开展工作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4月30日)。

    5.2020年度内没有上“黑榜”通报。

    (四)广西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家国情怀教育。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落实“全团抓思想政治引领”、“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所属团组织、团员、青年底数清晰,团的工作有活力。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街道、乡镇团委应建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类型团委建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团干部配备率应达到90%以上,学社衔接率应达92%以上。

    3.班子建设好。团委(团工委)班子配备齐整,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作用发挥好。聚焦团的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近三年获得过“广西五四红旗团委”表彰奖励的单位不参加评选。

    (五)广西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家国情怀教育。

    2.组织基础好。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工作部署,推进团支部(团总支)整理整顿成效明显,团支部(团总支)工作有活力。团支部(团总支)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配备率应达到90%以上,学社衔接率应达92%以上。

    3.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团总支)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作用发挥好。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青年突击队、青年文明号等,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脱贫攻坚、医疗救护、物资生产、物流配送、项目施工、运行保障、科研攻关、疫情防控等任务中表现突出。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近三年获得过“广西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表彰奖励的单位不参加评选。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按照《通知》要求,可推荐各类候选人和集体各1个(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校团委将择优推荐并报送高校团工委。

    2.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对拟申报的个人、单位进行严格了解和把关,按照申报标准和条件,公平公正推选申报对象。在征求学院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

    3.申报单位和个人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汇总表,并撰写2000字以内的申报事迹材料(需有一定篇幅体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现),以上材料请于20213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组宣部。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组宣部。联系人及电话:周辉,0773-3696952、18207738683;电子邮箱:ggtwbgs@126.com

   

    附件:

    1.“广西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广西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2020年度“广西优秀共青团干部——驻村团干部专项”申报表

    4.“广西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5.“广西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6.“广西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名单汇总表

    7.“广西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单汇总表

    8.2020年度“广西优秀共青团干部——驻村团干部专项”申报名单汇总表

    9.“广西五四红旗团委”申报名单汇总表

    10.“广西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1年2月20日

  • 附件【附件6-10.xlsx】已下载
  • 附件【附件1-5.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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