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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转发《共青团广西区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推报工作的通知》

2021-03-06 来源:  浏览:

各学院团委:

    现将《共青团广西区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推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团委可推荐每类候选人和集体各1名,无符合条件的可以少报或不申报。

    二、注意事项。

    (1)关于时间。年龄、团龄、团干部工作时间等均截至2021年4月30日;近5年所获荣誉、教育评议等次、考核结果等应为2016年1月以后,不含2021年。

    (2)原则上近5年已获得全国“两红”“两优”表彰的同一组织和个人,不再推报参评。

    (3)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组织,在2020年度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中评定等次应为“五星级”。

    (4)关于“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关于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学生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推报参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不推报参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三、各类别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可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的表现)、申报名单汇总表、落实和参加“三会两制一课”情况(申请五四红旗团委和团支部需提供)、团员教育评议等次(申请优秀团员需提供)等情况,要提供会议记录或评议结果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请各学院将申报材料打包压缩,以“**学院全国‘两红两优’申报材料”命名,在3月9日中午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到校团委邮箱ggtwbgs@126.com,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共青团广西区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推报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全国“两红”“两优”申报评选工作指引

    3.全国“两红”“两优”申报评选申报表(2021年)

    4.填表说明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1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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