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根据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学联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人选推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
二、奖学金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三、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不超过2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参与广西区级评选。
四、推荐对象
截至2022年暑假前,我校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五、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2.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3.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4.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六、工作安排
1.本次推报工作采用“全国—省级—高校”三级体系,按5个类别分类推报。校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5月18日,省级推荐阶段:6月,全国评审阶段:7月。
2.各学院团委要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择优推荐不超过1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参与校级评选,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3.请各学院团委于5月18日(周三)12:00前将推荐人选的纸质版材料提交至雁山校区行知楼B316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学院团委邮箱报送至校团委邮箱:ggtwbgs@126.com(不接收申报人本人发来的电子版材料),邮件格式命名为“学院全称+202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申报材料”;各学院团委报送的推荐人选材料包括:推荐人选的汇总表(附件2,Excel电子版+纸质档)、报名表(附件3,Word电子版+纸质档)、第一课堂成绩单(PDF版盖章电子扫描件)、申报人近五年所获具有代表性的荣誉证明材料(将证明材料整理在一个word内,每页放两项荣誉证书并进行相应的文字说明,形成一份完整的PDF版材料;PDF版+纸质档)、2021年度志愿服务等服务时长证明材料(PDF版电子扫描件+纸质档)及申报人被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进行报道的链接和报道文章(word版+纸质档)。以上材料纸质档均黑白双面打印。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组宣部。联系人及电话:何果,0773-3696952,邮箱:ggtwbgs@126.com。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的通知》
2.《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3.《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