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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桂理工团办〔2022〕17号

2022-11-25 来源:  浏览:

各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根据全团“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共青团中央关于全团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每个团支部应开展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校团委研究决定在我校广大基层团支部中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题

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二、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联系团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对标先进标准、查找差距不足、激发责任担当,教育引导广大团员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模范、五个带头”为成长指引和实践要求,争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生力军。

三、时间安排

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15日

四、参加范围

全体团员青年(含2022年新发展团员)

五、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考虑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各团支部可以采用线上会议的形式组织召开。

六、主要环节

参看《共青团“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指引》(附件1)。

七、评价与结果运用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等次的主要依据。

(二)在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支委会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研究提出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学院团委批准。

(三)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看票不唯票”,评议学生团员要防止唯分数、唯成绩。评议等次作为年度团籍注册、优秀团员和团干部评选、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四)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触发《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负面清单”情形的,年度不得评优,团组织应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五)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或学院团委书记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八、其他相关要求

(一)班级内的群众可列席团组织生活会,也可对参与评议的团员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但不能参与团员教育评议的测评投票。

(二)各团支部应在12月7日前组织召开团组织生活会,团组织生活会结束后,支部要将评议结果在支部内公示3个工作日,于12月10日前填写附件3《桂林理工大学团员教育评议大会报告单》(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提交纸质报告单的团支部,可先提交电子版表单,待疫情防控条件允许后,再补交签字确认后的报告单),上交学院团委审批。

(三)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

(四)各学院团委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选取1-2个团支部,召开示范性组织生活会。可采取基层团干部现场观摩、视频会议等方式,强化示范带动。鼓励专兼职团干部、班主任参加基层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对基层团支部工作做出指导。

(五) 各基层团支部应在12月15日前,在“智慧团建”系统录入组织生活会情况、团员年度教育评议情况、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学院团委完成系统审核。2022年12月31日前,学院团委要检查督促各基层团支部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做好材料归档。


附件1:共青团“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指引

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团员教育评议测评表》

附件3:《桂林理工大学团员教育评议大会报告单》

附件4:团员教育评议大会参考流程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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