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决定于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举办广西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广西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23]6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此次展演活动艺术作品和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征集选拔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
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二、参与对象
参加展演活动的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在桂留学生可参照上述分组。
三、艺术作品与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项目要求
(一)艺术作品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4、设计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二)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围绕“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个项目开展活动。
1、艺术与科技
基于信息时代和科技革命,用艺术形式助力科技水平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和成果转化、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展示艺术与人工智能、航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等深度融合的探索实践。
2、艺术与生活
展现艺术与生活融合,把艺术成果服务于人民群众的高品质生活需求,用艺术创造美好生活,提升审美韵味、生活品位。展示美好生活品质的创意创新实践,如日用品、装饰品的设计制作等。
3、艺术与美丽乡村
聚焦共同富裕,助力乡村振兴,展现艺术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将艺术元素应用于乡村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展示推动乡村发展的创意创新实践,如农村景观设计、主题墙绘、农副产品包装设计等。
4、艺术与校园
用艺术美化校园,助力教育资源数字化建设,引领学校审美品味,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展示校园文化创意创新实践,如校内环境设计、教室环境创设、校服设计、学习用品(用具)设计等。
四、报送方式与要求
(一)艺术作品要求
1、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均是我校学生,甲乙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组队。
2、艺术作品不需装裱,需附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学生艺术作品须在背面用铅笔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所在院系、学生专业、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须在背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
3、本届展演活动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自治区教育厅官网展示,或在中外人文交流以及展览、宣传等相关活动中使用,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除选送参加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外,其余艺术作品可根据作者意愿进行退还或捐赠处理。
(二)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项目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简介、设计思路和特色描述、展区设计方案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采用MP4或MPG2格式)。历届已获奖工作坊不得重复申报。
2、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每个工作坊队参展人数为10人,其中学生7—9人,指导教师1—3人。
3、入围参加自治区现场展示的工作坊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展位和基础平台,每个展位尺寸为6米(长)×4米(宽)×2.5米(高),展位内的平台包括一定数量的展台、操作台和座椅组合,展位和平台的具体布置由各参展队伍负责。
(三)报送方式
所有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艺术作品和艺术实践工作坊请于2023年6月25日前将报名登记表及作品报送至艺术学院(雁山博雅楼0332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94617449@qq.com。
五、奖项设置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对征集到的艺术作品和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项目进行统一评选,校级奖励设置如下:
(一)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作品各设立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评选1-2个优秀实践工作坊,并颁发荣誉证书。所有参与作品与工作坊征集的学生均可获得相应“第二课堂学分”。
(二)学校将在获奖作品中择优推荐参加广西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校一共可向广西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推荐20件艺术作品,2个艺术实践工作坊。
联系人:艺术学院 徐嘉辉,联系电话:13100591700。
附件1:《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报名登记表》
附件2:《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项目报名登记表》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