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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度“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推报工作的通知

2024-03-06 来源:  浏览:

各二级学院团委:

根据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度“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工作方案》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推报工作依据《2023年度“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工作方案》开展。各二级学院团委可推荐每类候选集体1个和个人1名,无符合条件的可以少报或不申报。

二、积分标准

申报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逐级申报、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不设最高分值限制。积分为两大块:

(一)基础分:80分,达到基础申报条件方可申报对应类别团员、团干部和团组织。

(二)加分项:在满足申报条件基础分上,根据积分标准,累计积分。

三、申报项目和积分细则

(一)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

1.基础分:必须满足以下申报条件,方可申报,积80分。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5)积极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6)近五年荣获过县级以上五四红旗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

(7)团委成立应满2年(即2022年3月31日前成立)且按期换届,提供最近一次换届证明材料(如上级批复,未到换届时间的提供团委成立材料)。

(8)认真完成智慧团建录入工作,2023年度新发展团员“智慧团建”录入率达到100%,学社衔接率达100%以上。(提供“智慧团建”系统上的截图)

注:获得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表扬奖励的单位不推荐参评。

2.加分项:满足以下加分项目,累计加分。

(1)2023年积极组织开展推优入党、入团仪式、团员团干培训、主题团日等共青团活动,开展本级团组织活动加1分,积极承办上级共青团组织或系统(含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和二层单位)的活动,承办县级团组织活动加2分,承办市级团组织活动加4分,承办自治区级团组织活动加6分,承办全国级团组织活动加8分。奖项加分只计一次,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提供相关活动文件或者照片)。

(2)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所属团员、团干部、团组织信息录入进度均达到100%加5分。

(3)2023年创新打造的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品牌活动扎实有效,获得党组织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加3分。

(4)2023年积极参加共青团主要工作或主办活动,获县级团的奖励加2分,获市级团的奖励加4分,获自治区级团的奖励加6分,获全国级团的奖励加8分。奖项加分只计一次,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

(二)桂林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1.基础分:必须满足以下申报条件,方可申报,积80分。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家国情怀教育。

(2)组织基础好。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工作部署,推进团(总)支部整理整顿成效明显,团(总)支部工作有活力。团(总)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3)班子建设好。团(总)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作用发挥好。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青年突击队、青年文明号等,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乡村振兴、医疗救护、物资生产、物流配送、项目施工、运行保障、科研攻关、疫情防控等任务中表现突出。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5)近五年荣获过县级以上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

(6)积极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7)团(总)支部积极开展“对标定级”工作,2023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四星级及以上(提供“智慧团建”系统上的截图)。

(8)团(总)支部严格落实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团员年度注册”制度(提供“智慧团建”系统上的截图)。

(9)团(总)支部成立应满2年(即2022年3月31日前成立)且按期换届(学校领域团(总)支部提供团支部成立材料,其他领域团(总)支部提供近一届的换届材料,如上级团组织批复,未到换届时间的提供团(总)支部成立材料)。

(10)认真完成智慧团建录入工作,2023年度新发展团员“智慧团建”录入率达到100%,学社衔接率达100%。(提供“智慧团建”系统上的截图)

(11)组织团员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

注:获得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桂林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表扬奖励的单位不推荐参评。

2.加分项:满足以下加分项目,累计加分。

(1)2023年积极组织开展推优入党、入团仪式、团员团干培训、组织生活会等共青团活动,开展本级团组织活动加1分,积极承办上级共青团组织或系统(含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和二层单位)的活动,承办县级团组织活动加2分,承办市级团组织活动加4分,承办自治区级团组织活动加6分,承办全国级团组织活动加8分。奖项加分只计一次,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提供相关活动文件或者照片)。

(2)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所属团员、团干部、团组织等信息录入进度均达到100%加5分。

(3)2023年“推优入党”工作扎实有效,创新打造的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品牌活动获得党组织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加3分。

(4)2023年积极参加共青团主要工作或主办活动,获县级团的奖励加2分,获市级团的奖励加4分,获自治区级团的奖励加6分,获全国级团的奖励加8分。奖项加分只计一次,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

(三)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

1.基础分:必须满足以下申报条件,方可申报,积80分。

(1)14周岁至28周岁(1996年3月31日—2010年3月31日出生)的桂林市共青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

(2)理想信念坚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3)道德品行优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4)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6)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4年3月31日),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7)近五年荣获过县级以上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

(8)在“桂志愿”系统上注册成为志愿者,2023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注:专职团干部和获得过2019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表扬奖励的团员不推荐参评。

2.加分项:满足以下加分项目,累计加分。

(1)2023年度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81%-90%加3分,91%-99%加5分,100%加7分。

(2)2023年积极参加保护漓江、学雷锋、进社区等志愿服务活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2次以上的加5分(提供参加活动的照片)。

(3)2023年积极参加共青团系统(含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和二层单位)主要工作或主办、承办、协办的活动,获县级团组织奖励加2分,获市级团组织奖励加4分,获自治区级团组织奖励加6分,获全国级团组织奖励加8分。奖项加分只计一次,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

(四)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基础分:必须满足以下申报条件,方可申报,积80分。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3)敢于担当作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求真务实,廉洁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敢于挑急难险重的担子,敢于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岗位锻炼。

(4)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5)截至2024年3月31日,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2年(农村、街道社区新选任兼职团干部、驻外团组织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学生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参评“优秀共青团员”,不申报参评“优秀共青团干部”)。本人基本信息已登陆“智慧团建”系统,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近五年荣获过县级以上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综合性奖项或荣誉。

(6)“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及兼职团干部,尤其是正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专职团干部。

(7)个人上年度所属团组织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注:获得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的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2.加分项:满足以下加分项目,累计加分。

(1)2023年积极参加共青团组织或系统(含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和二层单位)的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县级以下团组织培训加2分,县级团组织培训加3分,市级团组织培训4分,自治区级团组织培训5分,全国级团组织培训6分。

(2)2023年积极参加共青团系统(含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和二层单位)主要工作或主办、承办、协办的活动,获县级团组织奖励加3分,获市级团组织奖励加4分,获自治区级团组织奖励加5分,获全国级团组织奖励加6分。奖项加分只计一次,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对拟申报的个人、集体进行严格了解和把关,在征求学院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要指导和督促申报集体及个人按申报所需材料清单要求整理申报材料,于3月9日17:00前将所有材料以“学院-桂林市‘两红两优’申报材料”命名,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校团委邮箱ggtwbgs@126.com。未尽事宜,请联系余老师、林老师,0773-3696952。

附件:

1.2023年度“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工作方案

2.2023年度桂林市“两红两优”申报表及填写样式、相关材料清单

3.2023年度桂林市“两红两优”申报汇总表(2024年)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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