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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选派各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到校团委学生部挂职的通知 桂理工团办〔2018〕11号

2018-03-15 来源:  浏览:

学校各级团学组织:

为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有关精神,切实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改革发展,加强团学干部队伍建设,经校团委学生部研究,报校团委批准,现决定2018年春季学期在各学生组织范围内选拔优秀学生干部到学生部进行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条件

1.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干事及以上职务;

2.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吃苦耐劳,适应力强;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纪律性、自觉性较高,服从组织管理;

4.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现象;并善于学习总结经验。

二、挂职时间

2018年3月18日—2018年6月30日

三、挂职人员的选派

1.挂职需求:10名(各组织推荐名额不得超过2名)

2.推荐办法: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本组织审核同意后,报校团委学生部,再经由校团委审核批准。

四、挂职要求

1.认真了解工作。挂职学生干部要深入了解校团委学生部的基本情况,充分掌握我校学生组织工作现状。

2.提高综合素质。挂职学生干部要珍惜挂职机会,主动在挂职实践中联系实际,巩固和提升自己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复杂问题处理能力以及谋划工作、创新工作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3.挂职学生干部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管理考核,挂职期满,挂职干部对挂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应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交至对应挂职部门,由学生部根据挂职干部挂职期间的现实表现、工作业绩等情况,给予综合鉴定,填写《校团委学生部挂职干部鉴定表》,交派出挂职考核,并存入本人档案。

五、其他事宜

1.校团委在对各学院推荐的学生干部进行审核确认后,由校团委学生部统一安排具体挂职部门,原则上不再承担派出组织日常工作任务。

2.原则上不得中断推荐干部的挂职工作,确因工作变动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挂职任务的,须由推荐组织另行安排符合条件的干部接替。

3.对挂职工作期间,勤奋好学、工作负责、开拓创新、成绩突出的干部,将作为评奖评优、后备干部选任、职级晋升时的重要参考;对挂职期间工作不认真,违反组织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4.尽快落实方案,确定推荐学生干部人选。学生干部挂职申请表(见附件)请于2018年3月17日17:00前报送校团委学生部办公室(雁山B316)并将电子档发至ggtwbgs@126.com。

联系人:高昌洪

联系电话:15596120651

电子邮箱:1600325426@qq.com

附件:学生干部挂职申请表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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