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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2017年度“活力团支部”创建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 桂理工团办〔2018〕12号

2018-03-21 来源:  浏览:

各学院团委、各创建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有关精神,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增强基层团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学校团委于2017年面向全校基层团支部组织开展了“活力团支部”创建活动。一年来,各创建团支部按照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活动阵地好的标准,结合创建目标,组织开展了众多富有思想性、知识性和趣味性的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充实了团支部的工作内容,提升团的基层活力,各创建单位的团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安排,学校团委拟对“活力团支部”创建单位组织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创建团支部对照《关于开展2017年度“活力团支部”创建活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结合本支部自拟创建方案的完成情况,认真总结本支部创建工作。

2.工作总结需形成文字材料,包括:创建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包括支部建设、制度执行、主题活动、支部生活和活动阵地等方面)、支部通过创建所取得的成绩或成果、支部目前存在的问题及今后需要努力的方向、经费使用情况、活动照片等。

3.各学院团委组织院内验收,主要对创建团支部上报的工作总结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填写《桂林理工大学“活力团支部”创建单位验收情况表》,于3月30日前将电子文档(加盖公章)发送至校团委邮箱ggtwbgs@126.com,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4.鼓励各学院团委通过展评会、答辩会、宣讲会、沙龙等形式开展验收工作,通过传统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多渠道宣传,交流宝贵经验、分享先进做法,展示支部风采。

各创建支部的工作总结和事迹材料由各学院团委留存备案,学校团委后期将对验收材料进行抽查。

请各学院团委务必高度重视“活力团支部”创建单位验收工作,加强指导,精心组织,全程把关,确保验收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同时加强宣传,营造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形成争先创优的积极导向。

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联系。

联系人:梁继航,电话:5896496、3696952。

 

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活力团支部”创建单位验收情况表

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2017年度“活力团支部”创建单位名单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21日

  • 附件【附件一.doc】已下载
  • 附件【附件二.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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