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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优秀团员入党推优工作的通知 桂理工团办〔2021〕21号

2021-09-22 来源:  浏览: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的工作,根据中组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和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校团委研究决定,近期将在我校广大团员中开展入党推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

2021年9月22日——2021年10月30日

二、推优对象及其基本条件

(一)“推优”对象:

桂林理工大学全体共青团员

(二)“推优”对象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1年以上团龄,按期交纳团费,思想进步,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优秀共青团员。

2.在班级团支部内表现良好,学习优异,学期内无课业不及格情况,无违纪行为。

3.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4.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甘于奉献。

5.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群众基础好。

6.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中共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

(三)下列人员,可以优先推荐:

1.全国、全区、校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优秀学员;

2.在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表现突出的团员;

3.获国家及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4.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及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

5.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者;

6.受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

7.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团员;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

三、推优大会流程

(一)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二)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的产生需符合各单位开展的团员评优机制。

(三)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四)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五)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六)“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四、推优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团委应根据工作实际及“推优”的比例,确定具体的“推优”人数;校级学生组织(社团)团支部“推优”与班级团支部“推优”同步进行,不占班级团支部“推优”名额。经校级学生组织(社团)团支部“推优”产生的人选,需同步提交班级团支部团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通过的人选,报学院团委审核后进入考察环节。

(二)本次“推优”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各团支部应认真审查推优对象的资质。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上级团组织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三)“推优”大会结束后,团支部要及时将“推优”情况报学院团委审核。各学院团委收到团支部报来的“推优”情况后,应将“推优”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年级专业、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从事过的社会工作及奖惩情况等。

(四)希望各校级学生组织(社团)团支部和班级团支部高度重视“推优”工作,按时间安排组织、落实。校级学生组织(社团)团支部于10月10日前完成“推优”工作,各学院团委于10月30日前完成推优工作。

(五)“推优”结束后,各学院团委应认真填写《附件3:2021年秋季学期桂林理工大学XX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登记表》,于10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gtwxsb@126.com,纸质版报送校团委(雁山校区行知楼B316;屏风校区1号女生宿舍勤工助学商店旁),并领取相应数量的《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指导学生按照规范填写。



附件:1.关于规范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的说明

    2.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填写模板

    3.桂林理工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XX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登记表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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