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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学生会骨干量化考核制度

2020-06-08 来源: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浏览:

一、学生会骨干考核实行量化考核制度。凡是在职校学生会成员,均可获得基本分 80 分,期末考核总分等于基本分加奖惩分,总分将作为期末学生会工作考核的标准及奖惩依据。

二、关于会议制度的具体考核规定:

(一)校学生会成员要按时参加例会以及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会议考勤实行扣分制度,校学生会成员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 2 分,若因上课、实习等原因迟到者每次扣 1 分,无故缺席者每次扣 4 分,迟到 5 分钟以上者算缺勤, 办公室负责记录、备案。

(二)严格规范请假制度

 1.由于上课、课外实习等原因请假,经核实后不作扣分处理,核对如发现虚者扣 10 分,发现第二次作劝退处理。

 2.请假要分管主席团成员同意才能生效,不能随便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 请假者,必须提前告知办公室,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3.所有请假条要交办公室备案,否则在考勤统计中作缺勤处理。

 4.与会人员需遵守会议纪律,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凡在会议进行中交头接耳, 嬉笑打闹,手机没有关机或调为振动等,严重影响会议进行者,视情节轻重扣 5-10 分。 

 5.需要补假的成员应在假期结束后一天补假条(特殊情况除外),一天后未补假条者将按缺勤处理,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补假条的应及时向办公室说明。

 6.会议记录原则上每星期四中午值班结束前须交齐,过了星期四中午值班时间记为迟交,过了星期四下午值班时间则记为缺交。迟交一次扣 2 分,缺交一次扣 4 分。若本周未开例会则须向办公室说明原因,办公室将酌情处 理。 

三、关于参加学生会组织各项活动的具体考核规定:

(一)在活动中,应到人员有迟到、早退、缺勤等行为等同于会议的迟到、早退、 缺勤。 

(二)活动请假等同于会议请假。

(三)活动出勤及表现情况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并备案。在活动中表现不积极,不听指挥者扣 2 分。

四、关于办公室值班制度的具体考核规定: 

(一)值班迟到、早退、缺勤等同会议迟到、早退、缺勤。 

(二)值班不得请假,如因事无法值班,需找人代班,否则视为缺勤。 

(三)校学生会成员严格遵守办公室值班制度和办公室管理条例。 

(四)值班人员须如实填写到达时间与离开时间,如发现漏填者,每次扣 3 分, 如发现虚填者,每次扣 10 分,发现第二次直接劝退。 

(五)值班负责人须如实注明值班情况,如未注明,则扣除值班负责人的个人分 4 分。有迟到、早退、缺勤、失仪等情况须做好登记,未做好登记者视情 轻重扣 1-3 分。 

(六)值班人员在值班结束后要自觉打扫办公室,整理好资料方能离开,否则当次值班人员每人扣 1 分,负责人扣 2 分。 

(七)值班负责人须在值班日志中注明当天的值班情况,包括考勤情况及仪容仪表,如未注明,则扣除值班负责人个人分 4 分。 

五、关于学生会日常工作的具体考核规定:

(一)未按时完成任务,扣 2 分/次。包括交策划、总结、各种书面 及电子文档。 

(二)部门本职工作不能很好的开展的,扣 2 分/次。 

六、关于对表现优秀的校学生会骨干奖励规定:

七、关于期末评优的具体规定:

(一)评优依据一学期个人考核总评成绩,按照 20%优秀,70%合格,10%不合格 的比例产生。

(二)每学期设置一个“最佳部门”和两个“学生会之星”及“十佳新成 员”或“十佳成员”。

(三)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取消参评“校学生会先进工作者”的资格。 

 1.一学期在各类会议、活动中无故缺勤累计超过 2 次(包含 2 次)或 A 类假累 计超过 3 次(含 3 次)者。

 2.一学年中,凡有一学期或以上的个人考核总评为不合格者。 

八、关于自动辞职制度的具体规定:

(一)一学期有两门以上功课不合格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二)一学期在各类会议、活动中无故缺勤 3 次(含 3 次)以上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三)违反校纪校规,情节严重被系级以上通报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四)以上规定的考勤以办公室备案为准。

(五)主动辞职者须先告知部门负责人,后向主席团提出辞职。自备两份辞呈打印档, 且需经主席团执行主席批准签字方能生效。手续完善者方可离职。 

九、关于免职制度的具体规定: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作免职处理:

(一)违反国家法令造成不良影响者。

(二)破坏组织团结、相互拆台,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者。 

(三)以职权谋私利,在同学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四)不能胜任本职位,经调整仍不能胜任者。 

(五)从事与学生会骨干身份不符的活动,导致学生会声誉受损害者。 

(六)男女交往不得体造成不良影响者。 

(七)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 

十、关于建立学生会成员工作档案制度的规定。 校学生会每位成员于每学期期末建立学生会成员工作档案,如实记录该学生会骨干本学期的工作及奖惩情况,由办公室备案。

十一、该考核办法仅适用于校学生会内部自我评定。该办法解释权归桂林理工大学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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