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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2023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 (桂理工团办〔2023〕20号)

2023-12-04 来源:  浏览:

各基层团支部:

按照《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团组字〔2021〕1号)及团区委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开展2023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展对象

各学院团支部书记

二、开展方式

采取书面述职与现场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围绕团支部在2023年度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服务大局贡献度方面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和2024年工作计划进行团支部共青团工作汇报与团支部书记个人述职,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主责主业落实情况。包括党史学习教育、“青年大学习”“青马工程”“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等思想政治引领有关工作情况;理想信念教育和实践育人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二)提升团的基层建设推进情况。包括团员发展工作,“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团员评议、团员注册、团支部“对标定级”等基础团务工作、“推优”入党等开展情况;团干部教育培训、选优配强、从严管理情况;团组织规范化设置运转、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阵地建设等情况。

(三)联系服务青少年及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情况。各学院团委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学风建设、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校园文化等在青年成长成才中能发挥团组织联系服务青年职能的相关工作落实开展情况。

(四)围绕党政中心、提升大局贡献度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科技创新及高质量发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团,推动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展情况。包括贯彻“党管青年”原则、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党建带团建”落实情况;团学改革及学生社团管理情况等。

四、述职评议考核流程

(一)提交述职报告。团支部书记对照述职评议考核主要内容和任期目标,认真撰写提交述职报告,报告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以实例和数据说话。

(二)现场述职评议。各学院团委结合《2023年基层团组织共青团基本工作考核量化评价参考标准(桂林理工大学)》相关指标,组织团支部书记进行现场述职,并将述职情况在校团委官网上进行宣传报道。

(三)述职考核评价。各学院团委根据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日常工作开展等,对各团支部的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一般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占一定比例。

五、工作要求

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团,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抓好团内关键少数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将党的青年工作在基层落实落地落细为目标要求,做好述职评议考核相关工作。12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团支书述职材料、评议考核结果(加盖公章的PDF版本)与新闻报道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ggtwbgs@126.com。

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组织宣传部联系。联系人及电话:余东东 0773-3696952。

附件:

1.《2023年度团支部书记共青团工作述职报告及团支部共青团工作总结(模板)》

2.《2023年基层团组织共青团基本工作考核量化评价参考标准(桂林理工大学)》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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