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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共青团干部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 (桂理工团办〔2023〕21号)

2023-12-12 来源:  浏览:

校各级团组织: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立足共青团“三力一度两保障”工作格局,发挥共青团在高校“大思政”工作体系和“三全育人”工作格局中的重要作用,抓实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共青团干部述职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参与对象为学校全体在岗专兼职共青团干部(校团委专职团干、各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南宁分校团委书记)。

新提拔任职和交流任职超过半年的,按现任职务考核。挂职锻炼的共青团干部,当年挂职时间超过半年的,原则上在挂职单位进行考核,未能参加挂职单位考核的,可在学校进行考核,并将挂职锻炼期间的表现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当年进修、访学或病、事假请假等累计超过半年,以及6月30日前办理离职手续的共青团干部,不参加年度考核。

二、述职形式

采取书面述职与现场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校团委专职团干及学院团委副书记采取书面述职的形式考核,各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主持工作)采取书面述职与现场述职的形式考核。

(二)现场述职需提前准备述职PPT,每人现场述职时长不超过6分钟。

三、现场述职时间与地点

(一)述职时间:2024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述职地点:雁山校区15202会议室

四、具体要求

(一)参加述职评议的共青团干部按岗位要求撰写2023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团区委抓团的建设工作部署情况:全团、全区、学校团的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特别是策划、组织、开展专题主题教育的情况,推进团的改革、学生会组织改革落实情况;意识形态等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亮点工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任务、目标和措施。报告采用第一人称,篇幅不超过2000字,并统一命名为“学院/部门-姓名-2023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二)校团委、各二级学院团委以部门(学院)为单位撰写年度共青团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要聚焦主责主业,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主要困难,思考下一步打算特别是如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对校团委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总结要重点反映工作部署、推进落实和所取得的实际成效,涉及到的数据要真实、准确,篇幅不超过2500字,并统一命名为“学院/部门-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总结”。

(三)各二级学院团委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下一年度团委重点业务工作目标责任书。

重点业务工作目标责任书分为工作要求、基础工作目标与重点工作目标三大部分,围绕“三力一度两保障”工作格局,明确学院团委在学生思想政治引领、服务大局服务青年、基层组织建设以及深化团学改革、全面从严治团等重点工作中的具体目标。目标使用条目式,篇幅不超过1000字,并统一命名为“学院-2024年度团委重点业务工作目标责任书”。

(四)现场述职人员制作年度共青团个人工作述职PPT。

个人述职PPT要展示年度共青团工作要点、亮点、存在问题与下一步工作计划,统一命名为“学院-姓名-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述职”。

五、其他事项

请参加述职评议的共青团干部及相关学院于2023年12月25日前完成材料的提交,并以部门(学院)为单位打包材料统一命名为“学院/部门-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述职材料”发送至校团委邮箱ggtwbgs@126.com。

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组织宣传部联系。联系人及电话:余东东0773-3696952。

附件:

1.《2023年度个人述职报告及部门共青团工作总结(模板)》

2.《2024年度团委重点业务工作目标责任书(模板)》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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