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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做好广西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报工作的通知

2024-03-18 来源:  浏览:

各二级团委:

根据共青团广西区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广西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第二十七届“广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方案》 《“广西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广西优秀共青团员”和“广西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工作方案》 《“广西青年 岗位能手”评选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报工作依据《第二十七届“广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方案》《“广西五四红旗团委”“广西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广西优秀共青团员”和“广西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工作方案》《“广西青年 岗位能手”评选工作方案》开展。各学院团委可推荐每类候选集体和个人各1名,无符合条件的可以少报或不申报。

二、申报广西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的团支部(团总支),除须满足《方案》中的要求外,还须满足智慧团建录入率100%。

三、申报广西优秀共青团员、广西优秀共青团干部的人员,除须满足《方案》中的要求外,还应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四、请申报单位和个人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推荐表)、汇总表,并以第三人称撰写2000字以内的申报事迹材料。

请以学院为单位,整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推荐表)、汇总表、事迹材料、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等材料,所有材料以“XX学院广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命名,于3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档报送至学校团委邮箱ggtwbgs@126.com。相关纸质材料和《附件1:共青团广西区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广西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其他申报材料待完成校级初评后再另行通知提交。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附件:

1.共青团广西区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广西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2023年度广西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请相关表格

3.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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