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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桂林理工大学共青团“十佳”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4-04-08 来源:  浏览:

各二级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选树一批在基层团务、科技活动、志愿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等领域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桂林理工大学共青团“十佳”系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各基层团支部,专兼职共青团干部,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类别及数量

序号

评选类别

数量

1

十佳团支部

10个

2

十佳共青团员

10人

3

十佳团支部书记

10人

4

十佳共青团干部(学生)

10人

5

十佳科技活动先进个人

10人

6

十佳志愿活动先进个人

10人

7

十佳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10人

8

十佳文体活动先进个人

10人

三、评选条件

(一)十佳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学院和学校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工作中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5.在上一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中获得“四星”及以上评级,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6.认真执行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在上一年度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率达100%;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二)十佳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参评者政治面貌须是共青团员或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团结同学、尊敬师长、严于律己、乐于助人,群众基础好,表率作用显著,主动在相关志愿服务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并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3.模范作用突出。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年度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违规行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上一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曾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

5.原则上现任学校、学院两级团学组织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团支部书记、副书记不参与此项评选。

(三)十佳团支部书记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能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自身能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能积极带领团支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认真履行团支部书记的职责和义务,严格执行团的各项决议,按时按质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团员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3.敢于担当作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熟悉支部团员情况,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在支部主题团日活动及日党支部生活中有创新意识及创新实践成果,其中的特色经验可在全校范围推广。主动在相关志愿服务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并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4.模范作用突出。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年度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违规行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学年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曾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干部”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具有代表性的个人奖项或荣誉。

6.担任团支部书记满一年以上。

(四)十佳共青团干部(学生)

1.理想信念坚定。参评者政治面貌须是共青团员或保留团籍的中共预备党员、中共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党的指示和团的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团干部上讲台制度落实得好,在抓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上有招数、有作为。

4.敢于担当作为。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率先垂范,表现突出,经受住了考验。

5.学生团干部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年度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违规行为。

6.曾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干部”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具有代表性的个人奖项或荣誉。

7.担任学校、学院、班级共青团干部满一年以上。

(五)十佳科技活动先进个人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年度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违规行为。

3.曾获校级及以上“科技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4.创新科研能力强,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可参评:

(1)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区级一等奖(金奖)及以上;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专著或者申请获得专利授权;

(3)参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顺利结题;

(4)其他在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有较好成绩的个人。

(六)十佳志愿活动先进个人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讲奉献。秉持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在相关志愿服务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在上一年度至少参加6次志愿活动,且完成20个以上学时的公益时数。

3.讲担当。热心志愿公益,有强烈的责任心,在“急难险重”志愿服务任务中冲锋在前、迎难而上;态度积极,服务优质,能充分体现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4.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年度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违规行为。

5.曾获校级及以上“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七)十佳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实践效果好。上一年度至少参加过1次学校、学院组织的集中性寒暑期社会实践,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勤于思考,积极总结,认真撰写社会实践报告,并积极参加经验交流活动,将社会实践成果进行转化,形成良好社会效应。

3.团队意识强。在社会实践项目或社会实践组织工作中积极投入,表现突出,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4.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年度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违规行为。

5.曾获校级及以上“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八)十佳文体活动先进个人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能发挥自身的文艺特长,刻苦排练,不断提高文艺素质;团队合作与奉献意识强,参加文艺表演与文艺竞赛活动积极,表现突出。

3.能发挥自身的体育特长,刻苦训练,不断提高体育竞技水平;团队合作与奉献意识强,积极参加体育竞赛活动,表现突出。

4.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年度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违规行为。

5.上一年度至少参加过1次学校、学院组织的文艺、体育赛事或活动;曾获校级及以上“文体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四、工作要求

(一)评选程序。本次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学院推荐、校团委评审的方式进行。其中,“十佳团支部”“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十佳共青团干部”4个类别由校团委组织线下答辩评审会进行评选,其他类别由校团委根据申报材料、结合推荐单位意见进行评选。各学院推荐对象须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报校团委。

(二)时间安排。个人申报时间即日起至4月11日,学院推荐时间为4月12日-4月17日,校团委于4月22日前完成评审并进行公示。

(三)推荐名额。各学院每类奖项均限推1个,部分类别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

(四)材料报送。请各学院汇总整理推荐对象的以下材料进行报送:

1.《2024年桂林理工大学共青团“十佳”系列评选申报表》:

(1)电子版: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排版,不得改变文件类型,事迹简介要密切贴合申报类别,以确保所有页面能用一张A4纸张黑白双面打印。

(2)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团委公章。

2.《2024年桂林理工大学共青团“十佳”系列评选汇总表》:

(3)电子版: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排版,不得改变文件类型,事迹简介要密切贴合申报类别。

(4)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团委公章。

3.推荐对象相关佐证材料:

(1)集体类:1张团支部合照、3张团支部开展品牌活动照(图片以简要图片描述命名),照片均为横构图。

(2)个人类:1张个人佩戴团徽的蓝底证件电子照片、1张个人风采照、3张个人先进事迹照(图片以简要图片描述命名),风采照与事迹照均为横构图。

4月17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按“XX学院-2024年十佳系列申报”格式命名报送至校团委邮箱:ggtwbgs@126.com,相关材料纸质版4月17日17:00报送至雁山校区行知楼B309校团委办公室。逾期未报,材料不齐,则视为自动放弃。

希望各二级团委高度重视,根据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推选工作。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组织宣传部,联系人:安邦国;联系电话:0773-3696952。

附件:

1.《附件1:2024年桂林理工大学共青团“十佳”系列评选申报表》

2.《附件2:2024年桂林理工大学共青团“十佳”系列评选汇总表》

3.《附件3:佐证材料相关参考模板》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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