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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秋季学期优秀团员入党推优工作的通知

2014-10-01 来源: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浏览:

【桂工团办〔2014〕28号】

各学院团委: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坚持以“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的发展工作原则进一步做好我校在共青团员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加强对优秀团员的再培养、再教育,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提高团系统整体的先进性。经校团委研究决定,近期将在我校广大团员中开展入党推优工作:

一、推优时间

2014年10月8日——2014年11月23日

二、推优对象及其基本条件

(一)推优对象:桂林理工大学全体共青团员

(二)推优对象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熟悉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年满十八周岁,思想进步,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志愿书。

3.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群众基础好。

4.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责任心强,甘于奉献。

5.在学习、工作、生活和团的活动中自觉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三)下列人员,可以优先推荐:

1.获国家及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2.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先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及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

3.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者;

4.受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

5.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团员;

6.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

三、推优要求:

(一)本次推优以班级团支部为基本单位,参加推优的对象应在班级团支部内表现良好,学校优异,无挂科,无违纪行为;各团支部应认真审查推优对象的资质,高度重视本次推优活动。

(二)在推优前各班级团支部应召开团员大会,通过民主评议确定推优对象;团员大会召开人数至少超过团支部人数的2/3;确定推优对象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出推优候选人。

(三)各学院团委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推优的比例,确定具体的推优人数,并与11月23日前完成推优工作。

(四)推优结束后,各学院团委应认真填写《2014年秋季期优秀团员入党推荐登记表汇总》并于11月23日前将书面文档上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屏风校区团委办公室:创新创业基地306;雁山校区团委办公室:科技楼B316),并领取相应数量的《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电子档发到校团委邮箱gutxtwzzb.qq.com

(五)希望各学院团委高度重视推优工作,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推优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关于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规范说明

附件2: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填写模板

附件3:2014年秋季期优秀团员入党推荐登记表汇总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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