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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2016年桂林理工大学学生社团优秀团支书、优秀会长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12-10 来源: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浏览:

为了进一步发挥学生社团活动在校园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积极在学生社团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学生社团魅力,在广大学生社团干部中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创先进”的浓厚氛围,促进社团更好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桂林理工大学学生社团优秀团支书、优秀会长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5——2016年度校级学生社团团支书、会长

二、评选类型

学生社团优秀团支书、优秀会长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支书

1.政治坚定,思想进步,具有较好的理论修养和政治思想素质;团结协会成员、文明礼貌,在社团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号召力;

2.认真履行团支书的职责和义务,严格执行团的各项决议,按时按质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学习刻苦、工作认真,成绩优良,无考试成绩不及格现象,无违纪违规行为;

4.在支部主题团日活动及日常支部生活中有创新意识及创新实践成果,其中的特色经验可在全校范围推广;

5.了解协会成员情况,能积极与干部们沟通,并能及时发现问题,为协会排忧解难,一心一意为会员服务;

6.获得过校级三等奖学金(含三等奖学金)及以上;

(二)优秀会长

1.政治坚定,思想进步,具有较好的理论修养和政治思想素质;团结协会成员、文明礼貌,在社团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号召力;

2.认真履行会长的职责和义务,自觉维护会员合法权利,维护协会整体良好形象;3.学习刻苦、工作认真,成绩优良,无考试成绩不及格现象,无违纪违规行为;

3.学习刻苦、工作认真,成绩优良,无考试成绩不及格现象,无违纪违规行为;

4.团结协会成员、严于律己,群众基础好,表率作用显著;

5.对协会有完整合理的发展规划,虚心学习,充分发挥协会特色,一心一意为会员服务;

6. 获得过校级三等奖学金(含三等奖学金)及以上;

四、相关要求

(一)评选名额:每协会每一奖项限申报1个人。

(二)评选活动要和社团文化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树立优秀典型等五个方面相结合。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选对象须在学校范围内公示至少3天,公示无异议后再报校团委。

(四)申报者需填写《桂林理工大学优秀团支书(会长)评选申报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材料以第三人称形式表述。先进个人需提供1000字的事迹材料、个人成绩单。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请于12月14日前上交社工委,电子版发送社工委邮箱gutstgwmsc@163.com,文件名为“XX协会2016年学生社团优秀团支书(会长)申报材料”,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次评选主要通过权衡各申报个人的先进代表性、日常工作情况、申报材料质量等,进行评选表彰。

桂林理工大学学生社团优秀团支书(会长)评选申报表.doc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6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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