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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2017年广西“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寒假服务活动的通知

2016-12-24 来源: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浏览: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鼓励和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基层、体验基层、服务基层,在服务基层实践中锻炼成才,自治区司法厅、共青团广西区委决定联合开展2017年广西“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寒假服务活动,在区内各大中专院校招募青年志愿者,利用寒假返乡期间到家庭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组织青年志愿者以社会实践的方式,深入基层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和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活动,为促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奉献智慧和力量。进一步探索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成效,实现“个人成长、教育成功、社会成效”目标的三合一。

二、活动主题

青春飞扬,关爱未来

三、活动内容

组织青年志愿者到司法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开展为期15天的志愿服务。参与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服刑戒毒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关爱帮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帮教等活动。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组织安排青年志愿者前往监狱、戒毒所等开展帮教谈话、法律服务、心理咨询等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

四、招募要求

(一)招募范围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报名

(二)招募条件

1. 法律、心理、教育、管理、中文、社会学、刑法执行类等专业学生优先,其他专业学生亦可自愿报名参加;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优良,服从大局;

3. 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意识,服从志愿服务岗位调剂和工作安排;

4. 自觉践行志愿精神,积极参加服务活动;

5. 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服务群众热情周到,责任感强;

6. 身体素质良好,工作勤奋,作风扎实,能够吃苦耐劳。

(三)招募人数

本次活动拟共招募志愿者80名。

(四)招募流程

志愿者选拔由自治区司法厅基层工作处、共青团广西区委学校部负责。各校学生前往所在学院团委报名,校团委根据招募要求对报名者进行初步筛选,汇总上报共青团广西区委学校部、自治区司法厅基层工作处审核确定。

五、实施步骤

为确保2017年广西“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寒假服务活动顺利开展,分四个阶段推进此项工作:

(一)启动阶段(2016年12月23日-2016年12月27日)

各有关院校团委利用学校广播站、海报、宣传栏、微博、微信等宣传途径,向学生们宣传活动目的、意义和内容,发布招募青年志愿者消息,在各高校团委设立报名点,通过严格选拔确定入选者,发放“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服务证”作为志愿者参加活动和报到的凭证,并汇总填写《2017年广西“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寒假服务活动报名汇总表》(附件1)于12月29日前报活动邮箱:ggtwbgs@126.com,由主办单位按照志愿者参加活动区域汇总后,下发志愿者名单与“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服务证”(服务证作为志愿者参加活动和报到的凭证)至各有关高校团委,由高校团委统一通知参加志愿服务的学生,同时一并下发名单到各地司法行政单位。

(二)培训阶段(2017年 1月4日-2017年1月6日)

自治区司法厅、共青团广西区委在寒假前对入选的青年志愿者进行初次培训,宣讲活动的目的意义,明确活动纪律要求。培训地点由学校提供,共青团广西区委、司法厅和各市共青团组织、司法局共同进行培训,具体时间及地点与各校商定后确定。

青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志愿服务注意事项,由所服务的司法局(所)、监狱和戒毒所等基层司法行政单位负责二次培训,使青年志愿者尽快熟悉工作,掌握工作技能,提高社会实践针对性,提高服务群众成效。

(三)实施阶段(2017年1月9日-2017年2月10日)

寒假开始后,青年志愿者凭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服务证及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到广西区内家庭所在地(或居住地)司法局(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监狱、戒毒所等司法行政单位报到,由所在的司法行政单位在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服务证上填写服务单位及服务日期,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作为活动期间志愿者工作牌使用。乡镇(或街道)司法所所长作为志愿者的主要联系人,指导青年志愿者开展最少为期15天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志愿者也可自愿延长服务时间)。志愿服务结束后,各单位根据志愿者服务情况,填写鉴定表,汇总上报,由主办单位为青年志愿者统一颁发《志愿服务证书》。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7年3月10日-2017年4月10日)

由各市司法局从实际参加活动的志愿者中推荐5%的志愿者,作为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对部分积极组织志愿者配合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彩虹桥行动”的高校,作为优秀组织团队进行表彰。

六、有关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团委于2017年3月6日前将《2017年广西“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寒假服务活动鉴定表》(附件3,纸质版)和“彩虹桥行动”志愿服务调研报告(并附上5-8张服务照片)和心得体会等专题文章(电子版)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团委邮箱(ggtwbgs@126.com,不接受学生个人汇报)。各二级学院团委各自保存《2017年广西“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寒假服务活动工作日志》(附件2,电子版)。

联系人:边晓杰

联系邮箱:ggtwbgs@126.com

附件1:2017年广西“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寒假服务活动报名汇总表.doc

附件2:2017年广西“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寒假服务活动工作日志.doc

附件3:2017年广西“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寒假服务活动鉴定表.doc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6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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